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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意见,房产中介费要降了 利好购房者!

发布时间:2023-05-09 10:02:12 来源:搜狐焦点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意见》指出,针对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现明确10个方面的监管措施,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

其中,《意见》提出,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等。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这一政策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降低不动产交易流转过程中的各种非必要成本,特别是过去楼市繁荣时期,形成的尾大不掉的制度性成本,各种机构、从业人员,都想来分一杯,以及其中的欺诈和乱象,让购房者买单。只有消除这些成本,同时开正道,将合理的成本显化出来,该收的,应该收取。只有这样,经纪行业才能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支持刚需、改善才能更顺畅,良性循环才能实现。

同时,他认为经纪行业监管比开发行业更难,应该从上到下,从政府到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再到居民个人,诚信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另外,经纪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应该要恢复持证上岗。

《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明确了10个方面的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二是明确经纪服务内容。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三是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四是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五是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六是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七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八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交易房源、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九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

十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将给予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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