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 以高质量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怎么样?是否了解相关惠企政策?运营中有什么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近日,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纪工委“监督服务小分队”下沉辖区企业问需求、听意见、送政策、促发展。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工作要求,把监督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昆明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起底信访举报投诉件、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电话提示、明察暗访、“体验式”“蹲点式”“履带式”监督等方式,持续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以“三单一函”为抓手,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动态更新、问题线索移交等4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作风漂浮、效能低下等“四风”问题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领导干部与企业经营者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特种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敖文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周莹等一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斩断钱权交易纽带,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以案促改,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引导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地区和部门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202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纪检监察建议18份,提出意见107条,督促建章立制87个;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08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4批27起。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监督检查、“太平官”专项整治为抓手,全力纠治在招商引资落地、“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监管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中的空喊口号、阳奉阴违、只表态不落实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和“推脱绕式躺平”等问题;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真正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纠错,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激励保护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上担当作为。
此外,市纪委市监委还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三个听取”“三进服务”活动,通过面对面听取市场主体对昆明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列出破坏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23年以来,共组织参加活动10次,收集问题49个,督促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办结34个。
下一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六个排头兵”要求,围绕“六个春城”目标,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通讯员付润瑞全怡静)